,而且皮更是酥脆,三个叠加在一起让肉馅儿跟酥皮相互叠加,却也有了另外一番口感。
“我去,呜……这、这鲜肉火烧也、也好吃啊!之前、怎么没听人说、起来过?”
李新光嘴里塞着一大口火烧,话都说不利索了,不过楼远舟还是听见了。
“今儿才有的肉火烧,你慢点儿吃,又没人跟你抢……配料你都要吗?”
楼远舟并不知道李新光这几天过的是什么苦日子,看见肉就激动得不行,更何况是如此好吃的鲜肉火烧?
“要、要,都要,加辣!”
并不在乎的李新光大口嚼着火烧,他特别喜欢吃火烧里肥肥的肉,香气四溢,口感绝佳,是火烧让他找回了吃肉的乐趣,一定要多吃点!
现在还没有其他客人,楼远舟盛好了馄饨给李新光送了过去,对方放下手中的火烧,端起纸碗先喝了一口汤。
这几天别说辣椒了,连盐都没吃上多少,这加了辣椒油的馄饨汤中散发着辣椒炸过的香味儿牢牢地牵着李新光的鼻子,那喝下去的几口汤也终于是把嘴里火烧送进了肚子里。
喝了“开胃汤”,李新光把两碗馄饨并列放在一起,两只手各拿了一个勺子,右边捞起一个馄饨塞进嘴里后,左边再捞起一个也放进嘴里,直接给旁边的萧关鸿看傻了眼。
原本萧关鸿昨晚确实没怎么吃饭,喝了酒就觉得胃里空落落的,再加上第一次吃这么酸辣的东西,味道又好,这难免吃相急了一些。
结果没想到,竟然还有人比他吃得还急,竟然两只手都一起用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