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曦微露之间光照云海,五彩纷呈,灿若锦绣,恰好一股山风吹来,云烟四散,峰壑松石,在灿烂的云雾中若隐若现,瞬息万变。
就在距离山下几十米远的地方,飘起了袅袅炊烟,勾勒出一个小小村庄的轮廓。 天痕山是位于黔东北与湘西交界地,苍莽群山连绵不绝,由于靠近苗族还有土家族,所以附近有几个小村子,都充满了独特浓郁的地域民族特色。 最为靠近天痕山的便是一个苗族小村庄,由于毗邻大山,资源充沛,所以村民靠山吃山,平常都以伐木或是采药为生,村子里也种植了不少农作物。 此刻天色尚早,村子开始了忙碌的一天,田间已经开始有人劳作起来。 皮肤黝黑的男人穿着一身洗的发白的藏蓝色对襟上衣,衣服边缘都起了球,上面的盘扣都磨出了不少丝线。 下面宽大的长裤则是用一根草绳仔细的扎了起来,免得上山之际有虫子顺着宽大的裤腿跑进去刺挠身体。 他背着竹篓,拿着镰刀,有认识他的人打着招呼道:“仡徕格你要上山啊。” 仡徕是郑格的苗姓,“格”寓意为最勇敢的人。 村子虽然在大山深处,但村民也和外界有接触,几乎所有人都拥有汉姓还有苗姓两个名字。 郑格回答道:“家里草药用完了,我去上山采点。” 大山里面什么都缺,唯一不缺的便是那漫山遍野的植物和动物,村子里的人偶尔采草药,或者抓几只野兔打牙祭都是很常见的事。 “那你路上小心点。” 郑格和村子里的人打了招呼,点了点头,缓缓走入群山当中。 大山一座接着一座,如同青翠的苍老盘踞在这片古老的土地上,不见首尾,没有人统计过这里究竟有多少座深山老林。 曾经有人戏称在这苍莽碧波当中,恐怕有十万大山,虽然有调侃夸张的成分,但足以可见此地多山了。 在这广袤无垠的深山里面,人类好似蝼蚁般汲汲营营,扎根繁衍生息,虽然规模不大,但是加在一起也有百余人。 附近的村民从来不敢小觑群山,即便他们在周围生活了许多年,依靠前人历史,还有自己的经验,也只敢在外围转悠,并不敢深入。 在大山深处除了凶猛的野兽,甚至还有诸多毒虫,他们所了解掌握的不过是皮毛而已。 郑格也本来是如此打算的,随着时间的推移,日头一点一点的升高,他没有带手表,对于这种偏僻的山村而言,手机都是稀罕的东西。 不过像他这种经验丰富的村民,在天气好的时候,光看太阳就能够判断时间。 郑格擦了擦额头的汗水,抬头看了眼天色,即便有绿荫遮挡,也能够看到叶片缝隙之间遗留下来刺眼的光芒。 “已经快正午了呀。” 郑格从背篓里拿出玉米饼,这是早上就烙好的,虽然现在已经变得干硬,没有那么柔软,但现在是夏天,也不讲究那么多,直接吃也是无妨。 原本空荡荡的背篓里,此刻也装满大半叫不出名字的植物,算得上是收获颇丰。 “也差不多了。” 郑格三下五除二的啃了饼子,虽然有些干巴巴,但只要能填饱肚子就行,恢复了不少力气,正准备下山,眼角余光不经意间一撇。 只见在东南方向,一抹金光弥漫开来,宛如旭日东升,慢慢浮出天际,又像是金龙出海,刹那间风起云动。 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见过如此景象,他眼睛不由得微微眯起,“这是什么......” 从距离来看,发光的地方离他这里并不远,郑格好奇的走了过去。 此时,山上地势最高处,白骨盘膝而坐,周围视野开阔,没有任何绿植遮挡,阳光就这么倾泻而下,照耀在叶恒每一寸的骨头上。 白色骨头上面的金色纹路,瞬间就变得鲜活起来,缓缓流淌,和周围的阳光交相辉映。 仔细一看的话还有无数烟雾从骨头缝隙之间冒了出来,刹那间,光辉灿烂,云雾缭绕,恍若金龙出海,显得神圣无比,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是什么人间仙境。 叶恒只觉得浑身宛如浸泡在温泉里,热流顺着天灵盖游走在全身上下,满足的发出一声喟叹。 事实上,骨头缝隙之间冒出的白色烟雾,就是他自身的阴气挥发出来的具体表现。 叶恒以白骨之身复活,所以体内阴气十分充足,但是世间万物讲究阴阳平衡,阴气于他而言并不意味着越多越好。 他所修的香火之道,也是需要阳气,道家最讲究修身养性,其目的就是希望可以达到最初的状态,也就是“天人合一”。 说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