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4000000÷26×109÷70000000=15.8年
两个数字的关键区别只是小数点以后的数字是应该升位还是应该舍去的问题!认为和珅的家产相当于大清王朝乾隆年间的15年财政收入的历史学家认为小数点以后的数字应该舍去。原因如下:
前面,我们说过,在上述三份不同出处的和珅抄家清单中,薛福成《庸庵笔记》中的两份记载属于野史,不应该作为考证的依据。真实作为考证的依据只能是出自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的《和珅犯罪全案档》。而这上面记载的数字与属于野史的薛福成《庸庵笔记》中的两份记载是有些区别的。
最为明显的区别是关于和珅家里面土地拥有数量的记载,薛福成《庸庵笔记》中的记载是8000顷;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的《和珅犯罪全案档》里面没有和珅家里面有土地的记载。
当然,说和珅家里面没有土地是不可信的。因此,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的《和珅犯罪全案档》里面的记载也是有严重缺陷的。
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的《和珅犯罪全案档》里面的记载有严重缺陷的情况下,关于和珅家里面到底有多少土地的考证,我们只能查阅所有关于这一时期清朝的其他可信的正史里面的记载——包括《清实录》、《清史稿》、《清史列传》等著作——以对于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的《和珅犯罪全案档》里面的记载进行修订。
其结果是包括《清实录》、《清史稿》、《清史列传》等著作里面,关于和珅家里面的土地加在一起(不重复计算)也只有1200顷左右。与薛福成《庸庵笔记》中的记载相比,少了6800顷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