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 工 人 党 (NationalsozialistischeDeutscheArbeiterpartei,缩写NSDAP)旧译“国 家社会主义德国工人党”,简称“纳粹党”,简译为“民社党”或“国社党”。 德国的法西斯政党。前身是 1919 年 1 月在慕尼黑成立的德意志工人党,同年 9 月希特勒加入并成为该党的委员会委员。1920 年 2 月制定并公布《二十五 点纲领》,1920 年 4 月改称此名。纲领要求废除《凡尔赛条约》和《圣日耳 曼条约》,建立*大德意志国,要求取缔不劳而获的收入,打碎利息奴役制, 没收一切战争利润,实行托拉斯国有化,参加大企业分红,提高老年人福利, 建立和维护健康的中产阶级,实现适合国情的土地改革;为贯彻上述要求, 决定建立强大的中央集权制。1920 年夏制定红底白圆心中嵌黑*卍的党旗和 卍字党徽,同年 12 月购买反犹小报*《人民观察家报》作为党报。1921 年 7 月确立*领袖原则,取消委员会,希特勒任*元首。1922 年初有 6000 名党员, 1923 年 11 月增至 5.5 万人。同月发动啤酒馆暴动,失败后遭取缔,但以“民 族社会主义大德意志自由运动”的名义继续活动。1925 年 2 月恢复合法地位, 党 员 数 降 至 2.7 万 人 。 此 后 进 行 改 组 , 在 元 首 下 设 全 国 指 导 处 (Relehsleitung),其成员分掌总务、财政等事务;中央机构分为两部,第 一部由施特拉塞(GregorStrasser,1892—1934)领导,专事反对*魏玛共和 国政府;第二部由希尔(KonstantinHierl,1875—1955)领导,负责培养未 来的国家官员。全国分为 9 个地区(Landes,后逐渐取消),下辖 36 个大区 (Gau),各设地区督察员(Landesinspek-teur)和大区领袖(Gauleiter); 以下逐级设分区(Kreis)、分部(Ortsgruppen)、支部(Zellen),各设 一名领袖(Lei-ter);最基层为小组(Block),设小组督察员(Blockwart)。 除先前设立的分支组织*冲锋队和*党卫队外,增设*希特勒青年团、*民族社 会主义妇女联合会、民族社会主义大学教师联盟、*民族社会主义德意志大学 生联合会和*民族社会主义司机团作为分支组织,并设民族社会主义医生协 会、民族社会主义律师协会、民族社会主义教师协会和德国公务员联盟等作 为附属协会。1928 年起希特勒重新解释党纲,声称反对非增殖性的犹太人资 本,不反对增殖性的德意志人资本。1926—1929 年党员数逐年为:4.9 万、 7.2 万、10.8 万、17.8 万。1930 年成为国会第二大党,1932 年 7 月成为第 一大党。1933 年 1 月希特勒执掌德国政权后再次改组该党中央组织机构,设 “元首办公室”处理日常事务,任命赫斯为元首助理,设“元首助理办公室” 领导全国指导处和膜康、种族、家庭调查 3 个办公处,并负责管理党的整个 组织机构(赫斯飞英后取消元首助理一职,其办公室改名为“党办公室”, 由*鲍曼任主任)。1933 年 7 月 14 日成为挖国唯一合法政党,同年 12 月 1 日通过*《党和国家统一法》,凌驾于国家政府机关之上。曾先后举行过 11 次集会性党代表大会,对内加强恐怖统治和扩军备战,对外侵略扩张,挑起 第二次世界大战。1945 年德国战败后,被盟国管制委员会宣布为非法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