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几天时间。他大声朗读,直至读出韵律和节奏,使之迅速产生听觉快感。一次演讲花如此多的时间,助手们对其必要性提出异议。罗斯福却坚持说,一次广播讲话说不定是一周里最重要的事情。他对收音机的节奏有一种直感。大多数人在广播中都用正常速度演说。罗斯福则与众不同,他有意放慢速度,从不慌张。他常常在演讲之前背下全篇讲话,演讲时,表现得信心十足,没有任何漏洞。他的演讲风格是会话式的。在第一句话中,就反映出他的安闲:“我的朋友们”,他这样开头。“我的朋友们”,说的是事实,他们不是消极的听众,而是他的朋友。在美国历史上这段令人绝望的时期里,人民并不冷漠,没有袖手旁观,他们需要他,希望他成功。他那浑厚坚定的声音告诉人们,天下只有一样令人恐惧的东西,那就是恐惧本身。还有什么能比这更激动人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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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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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时代来临
一切都充满了浓郁的个人色彩。罗斯福不是远不可及的政府巨头,他不打官腔,声音里充满暖意,使人感到他是一个实实在在的人。他了解他们,他时常拜访他们。他谈起他的妻子,孩子,还谈起他们的狗。三十五年后,很多人忘记了哈里杜鲁门(Harry Truman)、德怀特艾森豪威尔(Dwight Eisenhower)、约翰肯尼迪所养的狗的名字,却还记得富兰克林罗斯福的爱犬。因为,他曾向他们谈起过“我的爱犬法拉”,谈起过法拉对共和党人的批评也大为光火。这真是大师的表演,令人敬畏。他坐在播音室里,仿佛他看见了呆在家里的听众围坐在收音机旁的情景。好像他不是对着麦克风说话,而是直接和听众交谈。遇到华盛顿气候炎热,他还会在麦克风面前向助手要一杯水喝,再向听众表示歉意。这同样增加了他的人情味,总统也要喝水。他的风格臻于完善,无懈可击。当时新闻纪录片在美国人民的生活中日趋重要。罗斯福讲演完毕后,还常常在电影机前重复一遍演讲的关键部分。但是,他不允许摄影机拍摄播音现场,因为那时的摄影机噪音太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