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船在单独地航行,可是现在他们只有短暂的时间去观察一支护航队,如果这支护航队进入鱼雷射程之内,他只能进行一次攻击。如果他想进行第二次攻击,就得重新进行部署。他的潜艇只有在水面上进行高速机动才能完成新的部署。可是只要一浮出水面,它就会遭到护航军舰的炮火攻击。潜艇艇长不喜欢靠近护航队,当他靠近护航队时,他的潜艇会很容易地在那里被护航军舰逮住,而以往在广阔的海洋上进行巡逻的军舰,逮住敌人潜艇的机会是很少的。所以,自从采取护航体制以来,护航军舰比过去执行巡逻和搜索的军舰所击沉的德国潜艇要多得多。可是,海军部仍然认为,护航体制只不过是一种权宜的措施,它不能代替采用搜索的办法去消灭敌人的潜艇部队。海军部相信,最好的防卫形式是进攻,所以它坚持采用搜索编队。但是,这样做成效甚微。这种政策的产生,最好地说明了海军部忘记了或滥用了在所有参谋学院中第一堂课就学到的内容。这就是:选择目标。当时(今天也仍然如此)的适当目标就是安全而又及时地到来的护航队。这种情况正如当时的一位历史学家所指出的:击沉潜艇是“一种奖赏,而不是一种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