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岁那年,林稚语第一次离开云水镇,已经再婚的爸爸说要带她到港城探亲,看望她那素未谋面的生母,却在将她扔在霍宅门前后消失无踪。
腊月天她缩在霍宅门口瑟瑟发抖差点儿冻死,彼时十二岁的霍凛找狗时无意间发现与小狗抱在一块儿的她,将她领回了家。
她的亲生母亲林韵是霍家的佣人,彼时也已再婚,有儿有女,并不想接手她这个天生听力缺陷的大麻烦。可惜再也没能联系上她的生父,只能将她留在身边。
不会说话,不识字,林韵准备像她的生父一样给她口饭吃,此外就当她不存在。
是霍凛打破了那道无声的墙。
十二岁的少年让她能够听到了这个世界,她听到的第一个声音是十二岁霍凛的声音,学会的第一句话是“哥哥”,会写的第一个字是“凛”。
一去十五年,她几乎已经能够完美伪装成一个正常人,但如今依旧像个孤魂野鬼一样游荡在街头,依旧是这座城市的过客。
时间没有淡化过去的不幸,她似乎更糟糕了。
或许她不是没有被这座城市接纳,而是自始至终没有被这个世界接纳。她出生时父母的关系正好走到尽头,在遇到霍凛的前七年,她像生活在世上的幽灵,听不到任何声音,也没办法与人交流,毫无存在感。
霍凛赋予了她一切,而现在他抛弃了她。
在街边昏暗的路灯下,林稚语从口袋中掏出一张离港的船票,又抬眸看向街头那幅巨型广告牌。
代言人的名字叫温嘉月,无数人驻足拍照。
有人众星捧月,而她无足轻重,渺小如蝼蚁。
或许,是时候离开了。
再见,港城。
再见,霍凛。
......
五年后,云镇。
作为一个十八线江南古镇,云镇风景秀丽,四季如春,同时,足够冷门,商业化程度低。但这几年平衡似乎正在被打破,随着经济发展,小镇吸引了越来越多的投资。
林稚语自五年前离开港城后流浪了一年,最终决定在此定居。如今她在镇上经营着一个钢琴教室,虽挣得不多,但已经足够维持日常生活开支。此外偶尔给人写几首曲子,收到的版权费全数被她捐进寺庙和特殊学校。
说来也很可笑,若是霍凛知道她现在变得跟霍老爷子一样神神叨叨,终日求神拜佛,怕是会更加厌恶她。
林稚语想着,自嘲地笑了笑,随即一怔。
她怎么又想起霍凛了?
明明这些年这个名字已经几乎消失在她世界里,若非午夜梦回,身边也不会有人提及。哪像港城,她走的那一年,整个港城媒体,上至黄金档新闻下至娱乐小报无一不在追踪霍氏太子爷与温家千金的恋情。那时即便她躲在霍家特意为她购置的别墅中,远离网络,也免不了听到佣人们闲言碎语。
躲不掉,恨不得,二十二岁的她在流言蜚语中逐渐凉透了心。
林稚语只好安慰自己,先前种种已是过眼云烟,一切向前看。
回过神,便远远看到好友小谢在长街那头朝她招手。
“小林姐!”
她大学刚毕业两年,供职于市旅游部门。以云镇为中心的周遭村镇旅游开发是S市近年来的重点项目,市里专门为此成立了一个工作小组。从一年前开始,她便随工作小组驻扎在此。日常就是带着个草帽,穿着长裤布鞋,外面套一件程序员标配格子衫在镇上四处跑,一副风尘仆仆的模样。
但今日有些不同,她衣着正式,穿得像CBD的商务白领,不变的是依旧活力十足。
林稚语自己病怏怏的,每次见她都忍不住自惭形秽。
她跑得飞快,一下就窜到自己面前,气喘吁吁道:“先给我倒杯水。”
林稚语被她感染,方才的郁气一扫而空,不由勾唇浅笑,看得小谢直呼:“完了,我得多喝几杯,谁让姐姐的美貌让我流口水,更渴了!”
逗得林稚语忍不住直接轻笑出声,赶紧把水给她递过去:“好了,喝吧。”
“美人儿倒的水都比外面好喝。”
她脸上露出陶醉的表情。
林稚语被她捧得有些脸红。
店门口栽着几束开得正好的粉色千日红,小谢看她只觉人比花娇,愣了会儿终于想起正事儿。
“小林姐,你是不是忘了什么事儿?”
“嗯?”
“你真忘了?今天我们可是要——”
在她再三提醒下,林稚语终于想起来,今天她们还要去参加庆功宴。